最高100万元!江苏省质量强省奖补专项资金申报启动

2021-05-12 16:39:43 207

    近日,江苏省市场监管局、江苏省财政厅联合印发《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江苏省质量强省奖补专项资金的通知》,正式启动2021年度江苏省质量强省奖补专项资金申报工作。通过质量强省奖补专项资金的激励和示范效应,促进企业转型升级,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。

根据《通知》,申报对象主要有以下几类:

一、质量管理奖励

  1、2020年首次获得江苏省省长质量奖或江苏省省长质量奖提名奖的企业(组织)或个人。

  2、获得2020年工业企业质量信用AAA评级的企业。

  3、2020年首次通过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或节能产品认证或低碳产品认证,且经省市场监管局评估为优秀的企业(组织);2020年首次通过质量、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整合管理体系认证,且经省市场监管局评估为优秀的化工企业。

二、标准化奖励

  1、主导(参与)制修订国际标准,或主导制修订国家标准,且于2020年完成标准制修订任务的企业(组织)。

  2、2020年新制定发布江苏省地方标准,或以江苏境内行业协会、学会等社会组织名义新制定发布团体标准,且经省市场监管局考核评估为优秀标准的第一起草单位。

  3、承担国际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(分技术委员会)、全国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(分技术委员会)、江苏省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工作,接受省市场监管局业务管理且2020年度履职情况考核评估为优秀的企业(组织)。

  4、2020年通过国家级或省级标准化试点(示范)项目(含标准创新基地项目)验收,且经省市场监管局考核评估为优秀项目的企业(组织)。

三、计量工作奖励

  2020年经省市场监管局评价并确认为江苏省计量惠民示范县(市、区)的地方政府。

四、广告业发展奖补

  1、2020年以来新认定的国家级广告园区、省级广告产业园区。

  2、相关项目2020年1月1日后开始建设运营,经专家评审符合下列条件的广告等相关产业园区。

  (1)为广告创意、技术、制作和人才等产业要素科学配置提供专业化公共技术、综合服务的产业园区。

  (2)利用数字、互联网等技术推进广告内容、材料、工艺、系统等开发、运用、升级,促进广告产业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,对地区广告业转型升级具有引领带动作用的产业园区。

  (3)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倡导良好道德风尚,在创意、创作、传播等方面具有示范、引领作用的产业园区。

  (4)孵化、培育广告管理和创意专业人才的产业园区。

  企业(组织)若符合以上多项奖励条件的,可同时申请。已获得过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,不得重复申报。

奖励标准

一、质量管理奖励

  100万元:获得江苏省省长质量奖的组织

  30万元:获得江苏省省长质量奖提名奖的组织

  20万元:获得江苏省省长质量奖的个人

  10万元:获得江苏省省长质量奖提名奖的个人、获得工业企业质量信用AAA评级或认证奖励的企业

二、标准化奖励

  100万元:主导制定国际标准

  50万元:主导修订(或参与制修订)国际标准、承担省级标准化试点(示范)项目的(第二项不超过50万元)

  40万元:主导制修订国家标准的、承担国际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工作的

  30万元:新制定发布江苏省地方标准的(不超过30万元)、承担国家级标准化试点(示范)项目的

  20万元:新制定发布江苏省团体标准的(不超过20万元)、承担国际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工作的、承担全国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工作的

  10万元:承担全国标准化专业分技术委员会工作的、承担江苏省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工作的

三、计量工作奖励

  50万元:江苏省计量惠民示范县(市、区)

四、广告业发展奖补

  100万元:新认定的国家级广告产业园区

  50万元:新认定的省级广告产业园区

  30万元:其他符合条件的广告等相关产业园区,每符合一类条件奖励不超过30万元。

  记者获悉,2021年5月20日前(广告业发展奖补申报材料于2021年5月10日前),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会同财政局组织所辖区、县内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(组织)申报,并将申报材料汇总上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财务审计处;符合条件的省级部门预算单位直接向省市场监管局财务审计处申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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